交通运输部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下称《办法》)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复议诉讼情况、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mot.gov.cn/zfxxgk)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咨询电话:010-65292061;电子邮箱:jtysbzfxxgk@mot.gov.cn)。
  一、概述
  一年来,交通运输部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服务,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探索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切实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一)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目标。根据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我部印发了《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生产安全事项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等八项工作。
  二是加强网站建设,提高公开质量。注重加强部政府网站服务功能的整合与提升,积极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2012年共公布1455项具体事项的网上受理和办理结果,数量同比呈现大幅增长;加大各类信息查询系统整合力度,完善25个申报管理系统、75个信息查询系统,方便了企业和公众网上办事;开通了出行信息和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场景式服务,提高人性化程度;改进公路、水路出行信息服务,完善“交通出行气象”栏目,及时发布道路结冰预警、暴雪预警、大雾预警等预警信息。部政府网站连续3年在部委网站绩效评估中名列第3。
  三是继续推进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公开,方便社会监督。我部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关于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公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公开各项工作,2012年,按照财政部要求,我部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按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和老百姓的监督。
  四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防止腐败滋生。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对《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章的修订工作。升级完善“评标专家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了3期监理评标专家培训班,对400余名新调整入库的监理评标专家进行了培训。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修订《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组织完成2011年度719家公路施工企业、340家监理企业及9251名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发布评价结果。继续维护运行部级平台,实现部级平台与32个省级平台的同步运行,初步实现连接和信息共享,有效保证了工程招投标透明、公正、公平。
  五是加强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提升行业公信力。我部坚持在制定行业政策、出台法律法规、安排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咨询会、报纸发布信息以及网上征询意见等方式,让社会公众参与,防止政策出现偏差。2012年我部23次对拟出台的规章、政策在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出台《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为顺利实施此项规定,我部及时召开电视电话会、新闻通气会,在部政府网站和国办政府网进行了政策解读,认真部署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水平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落实责任。为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部机关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认真梳理,重新细化了目录分类,进一步明确归口单位、责任人和职责。按照定期通报制度的要求,每季度对部机关发文主动公开情况进行了定期通报。2012年在部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54488条;召开了13次新闻发布会;部领导,有关司局、部属单位和省厅领导接受在线访谈38期,其中,翁孟勇副部长做客人民网,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主题与广大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反响热烈,效果良好。
  二是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部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都能够全部按时限要求答复申请人。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根据国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2]97号)要求,部办公厅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厅办便[2012]17号),信息公开办和保密办对部机关和部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保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和防范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加强调研,业务指导,督促落实
  一是开展基层交通运输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调研。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要求,我部开展了对基层交通运输部门(全国试点地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专题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填写调研表、网上调研和实地调研的方式,对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以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探索总结基层交通运输部门电子政务经验,加强基层交通运输部门自身建设和管理。
  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在线办理和监督考核评议工作的研究。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社会公众申请政府信息,2012年我部对依申请的在线办理进行了调研,针对在线申请、办理、答复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应用系统的开发进行了技术分析。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我部开展了《交通运输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考核实施细则》的研究制订,对公开监督、社会评议、公开考核、公开奖惩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和监督部门的考核评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54488条;主动公开正式发文的政府信息365条,占发文总数21%,比上一年同比增长2%;其中:部文137条,部令9条,部函46条,部党组2条,公告55条,通告2条,厅文100条,厅函14条,主要包括: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预算公开、监督检查、人事管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制度建设等项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全部为以信函形式申请。其中:公路建设9件,占50%;水运、道路运输4件,占22%;机关行政事项3件,17%;个人待遇1件,占5.5%; 其它1件,占5.5%,全部按时限要求答复申请人(答复申请:公开14件,不予公开或不在公开范围的4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行政复议办公室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五、收费情况
  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未收费。
  六、存在问题
  近年来,交通运输系统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表现在有的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有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有的不能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二是公开服务方面。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基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缺乏明确规范,公开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等。
  三是依申请公开方面。由于近年来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日益增多,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和难度不断加大,依申请公开的有关管理规定与之不相适应。
  四是人员、经费保障方面。由于政务公开范围广、内容多、工作量大,而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少、任务重,在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确保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及时、有效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是继续加强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出台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加大公开的力度,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网上政策解读,避免行政决策出现偏差。
  三是认真研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当前,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也逐年增加,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申请的事项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一些敏感问题的研究。
  四是加强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部务会明确的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加强交通运输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使工程项目信息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基层交通运输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调研与指导。按照中办、国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交通运输部门政务公开和服务的调研,加强指导与检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是加强政务公开的业务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和培训力度,组织各类专题培训班,提高机关和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办事人员的综合素质,更好适应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