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下称《办法》)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复议诉讼情况、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mot.gov.cn/zfxxgk)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咨询电话:010—65292601;电子邮箱:jtysbzfxxgk@mot.gov.cn)。
一、概述
交通运输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结合交通运输实际,2010年,我部将推进信息服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开展了交通运输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的调研。通过调研,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都能够积极推动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获取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信息,提升了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尤其在人民群众关心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业办事公开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一)便民服务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
交通运输与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极强的社会公共服务性。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交通运输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创新公共服务机制,逐步建立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如交通公众出行服务网、高速公路服务热线、运征服务投诉咨询热线,并通过电台和电视台的栏目,开展面对面咨询服务活动等公开受理答复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报备制、绩效考评制等制度,全系统初步形成了涵盖组织领导、运行机制、公开程序、公开内容、监督保障机制等内容的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对公开承诺的监督检查,内部设立公开监督机构,外部通过新闻舆论、投诉电话、公开信箱、聘请监督员等途径,对便民服务的各项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便民利民的服务内容进一步深化。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的办事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并逐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是公共服务的办事公开。交通运输行业具有极强的服务特性,公共服务的办事公开,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需求,因此,交通运输部门将公共服务的办事公开,作为更好的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窗口,以及为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增长提供有力的保障。如道路运输公众出行服务,及时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如恶劣天气影响交通的预警信息、公路封闭和水路停航等信息。客货运、站场建设的办事公开,增加便民服务项目,公开服务承诺,并及时公开班线的变更、车辆的更新等行政行为进行公示。同时,在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等社会普遍关注的行业,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提高行业的服务水平。
二是建立行政服务大厅,审批公开透明。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较多,为了便于群众的申请办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都建立了行政服务大厅,直接面对面的为群众服务,将行政许可的依据、申请、办事流程、答复等事项全部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同时,开通了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建成了“统一受理、网上传递、互联审批”,提高了服务效率。
三是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的办事公开。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特别是工程的招投标,直接影响到交通运输行业的形象和建设项目的质量。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部里印发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等32项规章制度,严格把关,将有关交通运输建设项目,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采取公开、公正、透明的招标方式确定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实现了招投标信息的静态公开、招投标全过程动态公开,规范了交通运输建设管理行为,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现象。
四是行政执法的服务公开。文明执法,是作为交通运输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路政、海事、稽查等交通运输执法方面,全部推行公示制,将执法主体、依据、程序、结果、监督和当事人权利等内容向社会公开,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公正。各地的路桥和船闸收费站点均设立公示牌,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年限和批准文件,真正体现出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如湖北省交通运输部门,率先在全国实施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牵引;海事系统的各执法部门,将船舶安全管理、通航环境管理、防污染及船员管理等63项行政执法管理规定全部向社会公开,推行海事执法责任制、海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海事执法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公开、文明。
(三)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形式逐步丰富。
推进办事公开工作,坚持以“贴近群众”为原则,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强化服务意识。
一是以政府网站为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众服务信息。借助互联网手段,建设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围绕道路运输、物流发展、科技信息、公众服务、城市公交等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坚持“为民便民、服务公众、政务公开”等方面,打造一流的政府网站。如我部政府网站“交通法规查询系统”被推荐为政府网站“政策法规”栏目的范例。目前,所有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都建立了门户网站,绝大多数大中城市交通运输部门也建立了政府网站和网页。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第一时间发布最新交通信息,做到网页更新不过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依托网络资源,加强网上服务,积极推行在线申报、在线办理、在线查询,做到了便民高效。
二是建立互通平台,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公众的质量。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大多数都设立了交通服务热线。处理群众求助投诉问题、政策咨询、路况信息、收费咨询、处理投诉举报等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了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交通运输部门还定期到电台、电视台参加节目,面对面受理答复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制定行业政策、出台法律法规、安排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时,通过召开咨询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网上征询意见等方式,进行事前公示,让群众参与决策,既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又减小了政策实施的难度,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政策偏差。
三是建立强化监督平台,促进公开信息工作得到落实。建立面向社会的监督、投诉渠道,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了服务质量回访制度,采取发放评议卡、电话问询、社会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社会公众的参与,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按照服务承诺,对照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信息服务承诺纳入效能考核体系和目标责任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正式发文的政府信息311条。其中:部文135条,部令3条,部函14条,公告44条,通告8条,厅文79条,厅函13条,其它15条,主要包括: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预算公开、监督检查、人事管理、行业文明建设、廉政制度建设等项内容。
2010年我部共召开了13次新闻发布会,内容包括:交通运输春运工作、中国海上搜救工作、航海日活动、上海世博会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情况、抗震救灾相关进展情况、交通运输亚运安保工作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全部为以信函形式申请。
申请内容涉及公路规划、规费征收、运输管理、行政许可及个人工作履历等方面。其中,为解决个人问题提出申请的3件,占42.8%;因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的4件,占57.2%。
上述申请已全部在法定答复期限内办理完结并书面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28.6%;“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28.6%;“不同意公开”的3件,占42.8%。
在3件“不同意公开”答复中,有1件是“内部工作文件不属公开范围”,占33.3%;有2件是“信息不存在”,占66.7%。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行政复议办公室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五、收费情况
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未收费。
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等。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网上公开的信息量少,内容不够全面;二是网络功能不够完善,影响了社会公众及时、便捷的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公开的力度还不够,许多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及时;四是相关制度尚需进一步配套和完善,如评价体系、监督管理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等。
七、下一步工作
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力争在完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促进自身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公众对交通运输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力争在各行业中走在前列。
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后,重新调整的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权限,理顺内部工作机制,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逐步建立起预算公开机制、考核评议机制、内部监督机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
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深化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内容。按《条例》要求,进一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清理调整工作,明确公开的内容,特别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应及时公布。二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明确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部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三要加强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该公开的要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住。
三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我部采用的公开的主要形式有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等,相比较而言,部政府网站具有及时、节约、易获取、易认知等优点。要进一步重点推进网上办事、网上行政审批等项办公业务,以信息公开推进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部机关要建立网上审批、网上许可服务系统(网上行政服务大厅),进一步健全“统一受理、网上传递、互联审批、网络监察”的行业管理政务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利用网上公示、网上访谈、网上征询意见等方式,加大推动政务公开的力度,逐步扩大网上服务的范围。要高度重视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努力促进信息统一、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建设。
四是稳步推进决策公开。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工作程序规定,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决策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要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完善咨询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网上征询意见等制度,实行事前公示,听取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是开展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体系研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在现有的工作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分工、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的清理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管理等制度。并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评议制度,把信息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
六是加强协调和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通过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问题,予以坚决纠正,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并与评先选优挂钩等。推进部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日常化、制度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七是切实健全保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资金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网站信息更新、年度报告、调研等工作,为信息公开有序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