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

( 友情提示:本系统不受理问题咨询、业务办理、信访举报等事项,如您需咨询有关业务事项,可拨打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或拨打部总机010—65292114,也可以点击进入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有关栏目进行咨询。)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交通运输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为保证您更及时获取所需政府信息,建议您在正式提交申请之前,利用下方"搜索"功能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检索。

如果没有检索到您所需的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仔细阅读以下须知,感谢您的支持!

一、 申请方式

1、在线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进入在线申请页面,在线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      撤销申请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按照条例要求,请您每次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本系统不受理问题咨询、业务办理、信访举报等事项,如您需咨询有关业务事项可拨打: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或 交通运输部总机电话:010-65292114。

感谢您的支持!

2、其他方式:邮寄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下载)后,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0736(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传真方式:如实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下载)后,将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传真到010-65293464;当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后,可直接到交通运输部西门接待室当面提交,当面申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答复

交通运输部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情况复杂,需延期答复的,经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三、责任义务和隐私保护

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和使用交通运输部提供的信息,申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交通运输部充分尊重并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

四、联系电话

依申请公开咨询电话:010-65292287。

  1. 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