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03号(财税金融类5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8-01529

公开日期

2018年11月06日

主题词

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答复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国家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公益性设施。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农村公路取得的成绩,要求深化对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是我们做好农村公路工作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将“四好农村路”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定向精准施策、加强组织保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主抓、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在政策指导方面,我部积极争取将多项农村公路政策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相关文件,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等文件,每年组织召开农村公路电视电话会议或现场会予以部署。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建设质量年”“管理养护年”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农村交通发展成效显著。国家累计投入车购税资金3976亿元,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27.9万公里。截至2017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到400.93万公里,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率分别达到99.99%和99.98%,通硬化路率分别达到99.39%和98.35%,通客车率分别达到99.12%和95.85%。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基础保障,为建设交通强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您建议中指出的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发展任务重、技术标准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正在逐步改进。对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结合发展实际认真吸收采纳。
  关于加大成品油消费税新增收入返还基数和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标准的问题。财政部指出,目前中央财政对公路的资金支持主要包括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均衡性支付资金。一是2009年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明确,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除由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航道养护费外,其余全部用于对地方转移支付,包括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中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各地燃油消耗量、交通设施当量里程和路网密度等因素进行分配。各地燃油消耗量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您提出的参照汽车保有量和公路客、货运周转量测算转移支付的要求。同时,中央财政在每年测算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时,都更新交通设施当量里程、路网密度等数据,体现了公路里程变化情况和支出需求。2017年,中央财政下达广东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转移支付资金54.51亿元,资金规模多年来位居全国第一。地方政府可按规定合理安排用于包括农村公路在内的普通公路养护支出。二是中央财政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时,也考虑了地方交通运输支出需求,根据交通设施当量里程、路网密度等数据测算。地方政府用于公路建设、管理及养护等方面造成财政增支,会放大标准收支缺口,相应增加转移支付规模。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下达地方后,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用于公路方面的支出。2017年,中央财政下达广东省均衡性转移支付78.49亿元,增长11.2%。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要是地方事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农村公路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需求。我部也注意到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下一步,我部将配合财政部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委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筹措机制,结合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指导各地不断加大“四好农村路”投入,逐步完善资金保障体系。
  关于加大车购税和港口建设费对广东的支持力度的问题。中央高度关注广东省在内的地方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车购税及港口建设费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适当补助。中央财政在安排车购税和港口建设费资金时已综合考虑了中央财力可能、车购税及港建费资金总规模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您提出的加大对广东支持力度的建议,国家将继续结合具体资金规模、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总体安排以及项目具体情况,予以统筹考虑。
  关于明确县、乡、村道管理职责,并加强考核的建议。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履行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乡级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乡道和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可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同时,2016年至2017年,我部对全国14个省份开展了“四好农村路”建设督导考评工作,并将督导考评通报抄送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目的就是通过督导考评督促各地落实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督导考评力度,继续指导各地将“四好农村路”纳入地方政府考核目标。同时,我部正加快推动公路法修订和农村公路条例起草工作,拟通过完善法制,落实责任,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联系人:任启东,电话:010-65292761。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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