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248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8-01533

公开日期

2018年11月09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您提出的关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提高山区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和补贴标准,免除贫困地区配套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公益性设施。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农村公路取得的成绩,要求深化对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是我们做好农村公路工作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将“四好农村路”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定向精准施策,加强组织保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主抓、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在政策指导方面,我部积极争取将多项农村公路政策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相关文件,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等制度文件,每年组织召开农村公路电视电话会议或现场会予以部署。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建设质量年”“管理养护年”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农村交通发展成效显著。国家累计投入车购税资金3976亿元,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27.9万公里。截至2017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到400.93万公里,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率分别达到99.99%和99.98%,通硬化路率分别达到99.39%和98.35%,通客车率分别达到99.12%和95.85%。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基础保障,为服务建设交通强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部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加大对贫困山区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提高中央和省补助标准”“适当扩大山区农村公路硬化路建设”等建议,并专门邀请您一道对农村公路进行实地调研。
  多年以来,中央财政一直通过安排车辆购置税和中央基建投资补助地方农村公路建设,并建立了稳定的补助资金增长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交通扶贫的有关精神,我部大幅提高了“十三五”期车辆购置税补助农村公路建设的标准。特别是对建制村通硬化路进行了差异化补助,平均补助标准比“十二五”提高了20%以上,其补助资金已占平均工程造价的70%以上。“十三五”期全国补助资金总额比“十二五”期增长25.8%,并重点向西部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严格落实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地市级配套资金政策。同时,我部还制定了《“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提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给予特殊政策倾斜支持,按照交通扶贫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措施优先落实、工作优先对接原则,加快推进剩余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到2019年底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推进撤并建制村等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动交通建设项目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推进窄路基路面合理加宽改造,提高农村通客运线路安全水平;支持建设一批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持续改善贫困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农村公路是地方事权,在中央不断加大力度的同时,我部将继续推动地方落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指导各地通过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地方公共财政投入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切实落实中央关于贫困地区配套资金的相关政策。
  对于您建议中提到的部分农村公路技术等级低、安全设施不足,这些问题确实存在,其主要原因是受制于当时的技术管理水平限制、资金投入不够等。我部正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出台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从技术和管理层面不断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行为,要求各地新改建农村公路应达到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四级公路应采用双车道,允许一些交通量小或困难路段采用单车道,但应按规定设置错车道并完善交通安全等配套设施,推进不满足通班车要求的低标准通村公路拓宽改造,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另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大力推进公路安防工程和危桥改造,努力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自2003年以来,我部累计改造完成21312座病危桥,建成安防工程40万公里。同时,我部正组织制定《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将结合农村地区实际,统筹考虑农村交通功能需求,注重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和生态环保,重点对农村公路特别是村组道路技术标准进行细化分类指导,构建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体系,为农村公路发展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在推进“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结合发展实际,认真吸收采纳您的宝贵意见建议,逐步改进各项工作,全力提升农村公路
  通行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电话:010-65292761。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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