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630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公路建字〔2021〕126号

文号

交公路建字〔2021〕12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21-00082

公开日期

2021年06月25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路桥管理与养护

公文类型

其他

苏嘎尔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脱贫地区持续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领导推动实践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先后多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近年来,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精准施策,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交通工作大格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农村公路政策指导力度,大力推动农村公路立法,积极推动出台《农村公路条例》,制定印发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印发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大对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强化示范引领,联合农业农村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树标杆、立模范”带动全国农村公路发展,促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改善。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里程已达438万公里,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交通保障。

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您提出的健全农村公路管护机制,持续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的建议,我们将结合发展实际认真吸收采纳。

一、关于健全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和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能力提升工作。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联合财政部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着力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考核保障四个体系,加快健全农村公路管护长效机制。创新农村公路管护模式,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同时,我部着力推动提升道路安全通行保障能力,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对于新改建农村公路,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已建成农村公路,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并列出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开展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

二、关于大力支持贫困地区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我部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将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作为推动交通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措施,并可作为财政部与我部联合印发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支持内容。财政部、乡村振兴局等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下达今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达1500多亿元,可继续用于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为脱贫地区进一步改善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提供资金保障。财政部联合我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2021—2023年,在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车购税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继续纳入整合资金范围,脱贫县可因地制宜统筹安排使用整合资金用于建设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761。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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