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永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领导推动实践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多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近年来,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精准施策,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交通工作大格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农村公路政策指导力度,大力推动农村公路立法,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条例》制定出台,制定印发《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印发《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出台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大对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强化示范引领,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带动全国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改善。截至2021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里程已达446万公里,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农村公路覆盖范围、通达深度、管养水平、服务能力、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支撑。
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确实如您所说,还存在农村道路建设缺乏系统规划、建设质量参差不齐、重建轻养等方面的问题,您提出的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提升建设质量、加强管理养护等有关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我们将结合发展实际认真吸收采纳。
一、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工作。“十三五”以来,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各地科学编制本地区农村公路规划,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的衔接,注重农村公路与区域干线公路、城市道路有效衔接,兼顾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的连接,因地制宜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农村公路网络。“十四五”期,我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重点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服务乡村振兴五大工程,指导各地结合乡村产业布局和特色村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建设,科学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建成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网络。
二、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联合财政部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考核保障四个体系。指导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履职尽责。中央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进一步考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因素,加大对脱贫地区支持力度,明确地方财政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投入标准,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加快构建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强化省、市两级的统筹和政策引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筹集养护补助资金,加强对县级的指导监督,切实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截至2021年底,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99.5%,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7.4%。农村公路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建立更加稳定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投入机制,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投入和工作力度,确保农村公路网络始终处于良好的路况技术水平,为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服务。
三、关于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指导各地充分考虑材料、经济、环境、道路功能等因素,合理选择适合本地的路面结构形式。印发《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更好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指导各地强化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六方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快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和抗灾能力。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设置交通安全、防护、排水等附属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加强项目建设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切实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761。
交通运输部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