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高速公路ETC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底取消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统一采用“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径,通过主线上建设的ETC门架系统,对通行车辆实施路径识别和精准计费。考虑到长途货物运输的主力车型,是由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组合而成的半挂汽车列车。而牵引车和半挂车各自拥有独立的车牌号码,在实际运营中还普遍存在一车多挂、甩挂运输、相互换挂等灵活的运输方式,仅凭半挂车车尾的车牌信息,无法确认实际通行车辆的缴费主体。为此,高速公路ETC门架上设置的摄像头,均于车辆前方拍摄,以便准确记录和识别牵引车车牌信息。同时,考虑到夜间实际需要,还同步设置了补光装置。
我部高度重视高速公路车辆安全通行服务保障工作。为了避免ETC门架系统发生滥用补光装置的现象,保护司乘人员安全通行,在系统设计初期,我部即组织专家团队,根据《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T 1202-2014)的要求,深入研究论证,制定印发《高速公路ETC门架系统技术要求》,明确了补光装置光照度、可见光色温、亮度等级等重要技术参数指标,以及使用LED频闪灯作为ETC门架系统的补光装置。
2019年5月,我部委托专家开展了《ETC门架系统设置对司乘人员视觉影响医学评估测试》的专题研究,组织不同性别、年龄段、驾龄的专职和非专职驾驶人,采用眼动实验技术和驾驶模拟实验技术,以及实际驾车体验测试等手段,进一步验证ETC门架系统补光装置对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的影响。研究成果表明,高速公路ETC门架系统使用LED频闪补光灯,纵向间距大于500米,灯具色温控制在3000K-5500K之间,对车辆安全驾驶无影响。
在此基础上,2019年11月我部印发《关于加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路段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ETC门架系统补光装置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优化。
针对个别地方公众反映通行高速公路时,门架系统补光装置影响夜间行车舒适度的问题,2021年1月,我部组织各地开展了高速公路网络监测和门架设备排查工作,督促部分省份对门架补光灯进一步优化,包括:通过对补光灯降低功率、调整角度、算法升级、加装遮光罩和应用防眩光透镜等措施,缓解一定距离内光照强度对夜间行车舒适度的影响;通过采用人眼不敏感波段(如730nm的红外波段)的补光装置,配合多光谱车牌识别设备,在超低光照亮度条件下保证车牌识别成功率等,并进一步减轻ETC门架系统补光装置对公众夜间行车舒适度的影响。
下一步,我部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有关工作建议,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补光装置使用状况和效果的评估与分析研究,不断优化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相关设施运行维护与管理,确保技术状况完好,为公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舒适的高速公路通行服务。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交通运输部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