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建议》收悉。我部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力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总体方案》,对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功能布局、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安排,为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力指导。浙江省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联运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海港委,统筹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下一步,我部与相关部委将积极协调推动总体方案和相关实施方案的落实,加强与浙江省的对接沟通,共同推动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
二、关于加快长江沿线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一)关于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研究制定长江港口布局规划。
我部高度重视长江港口岸线资源的规划和利用,已印发进一步加强长江干线港口岸线管理的意见,配合水利部编制《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完成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资源普查,建立港口岸线资源监测系统。目前,我部正在开展《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修订工作,将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对包括长江在内的全国内河港口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合理确定港口分层次、分运输系统布局,引导沿江港口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从严格港口岸线审批管理、加强使用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长江港口岸线规划和利用的机制。
(二)关于加大对长江沿线码头泊位建设和改造资金的投入。
考虑到港口建设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十三五”期间,我部对内河港口建设的支持政策进行了调整,从补助码头建设调整为补助重要公用港区疏港铁路、疏港公路建设。码头建设和改造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我部将在岸线使用审批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
(三)关于改善长江航道通航条件。
自“九五”以来,国家加大了长江干线航道治理力度,共安排300多亿元用于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先后实施了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等40多项重点工程,长江干线宜宾以下段已提前实现了《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规划标准,通航条件总体得到显著改善,有力支撑了江海直达运输发展。下一步,我部将稳步推进长江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两坝间莲沱段航道整治工程、九龙坡至朝天门段航道整治工程等项目的建设,提升江海直达运输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
三、关于加大江海直达运输政策支持力度
(一)加强江海直达运输市场培育。
2017年4月,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的意见,提出积极培育江海直达运输市场。将优先发展长江干线至宁波舟山港干散货、长三角地区至上海港洋山港区集装箱江海直达运输,积极推动直达运输班轮化发展,不断提高航班密度,创建直达航线品牌。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航运联盟及大型港航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港航企业与货主紧密合作,推动签订中长期运输合同,加强运输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整合,促进江海直达运输市场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二)支持江海直达系列船型研发和应用。
为推进江海直达运输发展,服务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2017年我部发布实施了《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则》。2018年,我部又组织对该规则进行换版,进一步拓展适用船舶尺度和船舶类型,并增加了特定航线覆盖范围等。2018年4月10日,首艘宁波舟山港—马鞍山2万吨级江海直达船舶正式营运。目前,舟山江海通航船舶研发设计中心、船员培训中心和审图中心挂牌运行。
(三)关于研究出台江海直达船舶建造的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2018年3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长江集装箱江海联运发展的工作方案,提出的措施中包括“研究中央和地方资金补助政策及设立船舶标准化产业基金,优先支持长江江海直达船舶和标准化集装箱船舶发展”。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相关政策尽早落地。
衷心感谢您们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电话:010-65292650。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