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加快推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以下简称“12328电话系统”)建设,提高电话系统运行服务质量,根据部12328电话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专题会议部署及有关工作安排,2016年将重点推进12328电话系统联网运行工作,并进一步强化电话系统运行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联网运行进度计划
12328电话系统联网运行是指省辖地市的电话业务工单可经省级12328电话系统向部级系统自动报送、自动统计,实现电话业务在部、省、市间的自动流转和跨区域、跨部门的业务协同。目前,12328电话系统基础通用性软件电话接续系统已开发完成并在江西省和黑龙江省进行了联网试运行,具备推广应用条件;部级12328电话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也已开发完成并具备联网接入条件。在与各地沟通联络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部梳理提出了12328电话系统分区域、分批次联网运行进度计划。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部、省、市联网运行。
12328电话系统联网运行进度安排如下:2016年5月底前实现第一批10个省份,包括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河南、江苏、江西、重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联网运行;2016年7月底前实现第二批10个省份,包括上海、安徽、福建、山东、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青海、新疆的联网运行;2016年9月底前实现第三批12个省份,包括河北、山西、吉林、浙江、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西藏、甘肃、宁夏、陕西的联网运行;2016年底前,实现全国12328电话业务的自动统计分析。
二、加快研究确定联网运行方案
12328电话系统联网运行可通过自主开发电话系统功能软件或使用部组织开发的基础通用性软件两种方案进行。自主开发电话系统功能软件的,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交办运〔2014〕224号,以下简称《建设指南》)相关要求和部发布的3个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标准(《第1部分:业务流程规范》(JT/T 1019.1-2016)、《第2部分:总体技术要求》(JT/T 1019.2-2016)、《第3部分: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接口技术要求》(JT/T 1019.3-2016),加快12328电话系统功能软件开发和技术测试,为联网运行做好准备;使用基础通用性软件的,可向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申请免费使用基础通用性软件。
三、加快联网运行支撑环境建设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指南》的要求,加快完成部、省、市12328电话通信网络连接及相关软硬件系统建设。自主开发电话系统功能软件的,要根据《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第3部分: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接口技术要求》标准,加快完成接口开发;使用基础通用性软件的,要按照通信排队机的接口协议做好基础通用性软件与电话受理系统的对接。基础通用性软件可匹配三种主流通信排队机,使用其他类型通信排队机、需对接口进行改造的,可自行改造或与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联系。
四、有序开展电话系统联网调试工作
已完成12328电话系统联网运行环境建设、具备联网运行条件的省份,要及时与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联系,按照“成熟一个,接入一个”的原则,加快省级12328电话系统与部级系统的联网调试,同时开展省级12328电话系统与辖区内各地市电话系统的联网调试,实现部、省、市联网运行。自主开发电话系统功能软件的省份,要提前一个月向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提出联网调试申请,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要及时做好联网调试接口对接和相关技术支持工作;使用基础通用性软件的省份,应在完成电话系统硬件上架、支撑软件安装、网络接入和中继接入等工作后,提前一个月向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申请使用基础通用性软件和联网运行调试,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要及时配发软件并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五、加强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持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12328电话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按期实现电话系统联网运行目标。要将12328电话系统联网运行作为硬性指标,提早安排,周密部署,制定详细的联网运行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进度和阶段性目标。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电话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资金渠道,统筹解决机构和人员、办公场地等方面的工作条件;要按照《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呼叫中心人员培训大纲》(交办运〔2015〕174号)要求,加强呼叫中心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实现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要加强与各省份的沟通联络,积极做好基础通用性软件安装使用和联网调试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实时跟踪各地联网运行进展情况,做好联网运行工作评估。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要积极联系各地加快推进12328电话系统基础知识库建设。
六、适时开展联网运行工作督促检查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建立12328电话系统联网运行工作督查制度,通过月度报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12328电话系统联网运行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在认真梳理总结辖区内各地市电话系统联网运行进展情况基础上,及时向部报送联网运行进展情况月度报告。月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联网运行的地市及运行情况,未联网运行的地市及原因、联网运行工作推进情况(包括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传输网络建设情况、自主开发电话系统功能软件的进展情况、省级知识库建设情况等),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等。从2016年4月起,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本省(区、市)月度报告报送至部运输服务司,直至本省(区、市)所有地市实现部、省、市联网运行。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各地市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地开展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于工作推进有力、运行服务质量好的单位,要及时向部进行推荐,部将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通报表扬;对于电话系统建设和联网运行工作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目标任务未能预期实现的地区,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部运输服务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宝丰 010-65292990、65293269(传真)
部通信信息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付加朕 010-65299447,fujiazhen@cttic.cn
徐光明 010-65299593、65299590(传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