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230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运建字〔2018〕37号

文号

交运建字〔2018〕3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8-01230

公开日期

2018年06月15日

主题词

农村客运;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道路旅客运输

公文类型

其他

冯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扶持农村客运发展政策的建议收悉。我部会同财政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农村客运担负着保障广大农村百姓出行的任务,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属性,对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您系统分析了当前农村客运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明确公益属性、明确政府责任、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借鉴。
  我部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客运发展,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全面推动农村客运发展。一是持续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通过车购税资金支持农村地区硬化路、窄路加宽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县乡道危桥改造、乡镇公路客运站等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水平,为农村客运创建良好的通行条件。在“十三五”车购税资金补助标准中明确对东、中、西部乡镇公路客运站分别给予每站30、40、50万元的补助,对纳入扶贫规划范围的贫困地区按每站60万元进行补助。2017年,共安排车购税资金约174.6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二是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网络覆盖率。推动将“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列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从2015年起,连续四年将建制村通客车作为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大力推进。2015年至2017年间,全国累计新增通客车建制村2.2万个,建制村通客车率由2014年底的93.32%增长至2017年底的95.85%,农村客运网络的覆盖广度、深度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极大的方便了农民群众出行。三是以示范县为载体,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和“四好农村路”建设。2017年,我部开展了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和“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组织52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和53个“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创建区县建管养运协同发展、客货并举、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四是积极推动农村客运信息化发展。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和积极探索“互联网+”农村客运,在贵州省推广“通村村”农村客运出行信息服务。五是完善农村客运运营补贴制度。2016年,财政部联合我部等多部门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安排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资金,明确油价补贴退坡部分可由地方统筹用于农村客运发展,提高地方使用农村客运油补资金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虽然我国农村客运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正如您所言,农村客运发展仍面临地方财政扶持力度不够、部分农村公路通行条件保障不足、深入推进建制村通客车任务艰巨、安全和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和困难。我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您的建议,继续加强调查研究,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为主线,不断提升农村客运服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推动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修订中,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积极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二是强化农村公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建设。指导各地有针对性的优先安排和加快推进相关公路窄路加宽、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补齐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短板,为建制村通客车提供安全的通行条件。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督促指导地方加大建制村通客车力度、制定农村客运相关服务标准,拓展农村客运通达广度深度,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确保2020年前保质保量完成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的目标。四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各地继续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和“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督导考评,加强经验总结,以点带面推动农村客运发展。五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安全水平。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联合审核机制,鼓励各地将农村客运车辆纳入动态监管范围,下大力气提升农村客运监管信息化水平。六是研究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相关标准。研究确定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相关标准,为各地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及农村客运发展提供遵循。七是推动完善财政保障机制。积极配合财政部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资金筹措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
  财政部将督促地方财政逐步改变公路方面支出主要依赖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局面,统筹其他财政资金加大公路建设的保障力度。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电话:010-65293799。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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