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曼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通村客运的建议收悉。我部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将其作为重点人大建议进行办理。我部刘小明副部长专门邀请您参加了农村客运专题调研,当面听取了您对加快通村客运发展的建议,并就有关工作考虑进行了沟通。我部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发展通村客运对于加快构建农村客运网络、提高农村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您系统分析了当前通村客运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地方政府建制村通客车责任主体、明确建制村通客车的公益属性等建议,非常系统全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结合职责认真研究采纳。
我部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客运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措施,大力推动建制村通客车。一是2015年以来,连续4年作为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大力推进。2015年至2017年间,全国累计新增通客车建制村2.2万个,建制村通客车率由2014年底的93.32%增长至2017年底的95.85%。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出行需求、通行条件、财政保障等因素,开行城乡公交、农村班线客运、区域经营、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线路,大幅提升了农村客运网络的覆盖广度、深度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力度。通过安排车购税资金补助地方用于安排乡镇公路客运站建设、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改造、通客运线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县乡道危桥改造等,不断提高农村客运公路通行条件。三是完善农村客运油补政策。联合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农村客运 出租车 远洋渔业 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安排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资金,其中油价补贴退坡部分明确可由地方统筹用于农村客运发展,提高地方使用农村客运油补资金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加快建制村通客车、保障农村客运持续稳定运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截至目前,全国仍约有2.2万个建制村未开通农村客运,农村客运攻坚任务艰巨。我部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结合您的建议,继续加强调查研究,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为主线,加快完善农村客运网络,有效保障农村群众日常出行。一是推动确立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修订中,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农村客运,积极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二是积极发挥农村客运油补资金作用。督促各地保障调整后的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农村客运经营者,将城乡道路客运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客运发展。引导地方政府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将农村客运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三是完善建制村通客车条件和认定标准。研究确定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相关标准,指导和督促地方对照标准加大建制村通客车力度,尤其是加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深度贫困村通客车力度,确保完成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的兜底性指标。四是推广和鼓励农村客运发展模式创新。推广应用农村客运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对于出行需求较小且相对分散的偏远地区,鼓励开展预约、定制等个性化客运服务。五是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联合审核机制,推动各地将农村客运车辆纳入动态监管范围,鼓励探索开展第三方监控,下大力气提升农村客运监管信息化水平。六是指导各地加快提升通村客运公路通行条件。有针对性的优先安排和加快推进相关公路窄路加宽、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补齐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短板,为建制村通客车提供安全的通行条件。七是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积极配合财政部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资金筹措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
同时,财政部将督促地方财政逐步改变公路方面支出主要依赖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局面,统筹其他财政资金加强公路建设的保障力度。银保监会将积极配合开展好农村客运保险服务工作,不断延伸服务网络,简化投保理赔流程,方便农村客户办理保险业务,获取保险保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010-65293799。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