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魏巍委员:
您关于加快发展国际多式联运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提案收悉。我部会同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结合自身工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分析了我国国际多式联运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基础设施、优化配套服务、密切国际合作等建议,这些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于推动我国的国际多式联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部将认真研究借鉴。
为加快推进我国多式联运发展,提高包括国际多式联运在内的多式联运服务水平,我部统筹谋划、综合施策,推进一系列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经国务院同意,印发《交通运输部等十八个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6〕232号)(以下简称《通知》),成为推动多式联运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文件部署了统筹国际联运有序发展,优化口岸通关监管模式,深化国际运输交流合作等方面工作,为国际联运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为指导中欧班列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印发《中欧班列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规划了中欧班列的通道、节点、线路及重点任务。二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十二五”以来,我部已安排资金支持了重庆永川(渝西)物流中心等7个项目,支持重庆市公共服务属性突出的枢纽节点建设。我部印发《“十三五”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港口铁路专用线建设予以支持,打通进港“最后一公里”。三是开展标准研究。编制完成了多式联运术语、运载单元标识、货物分类与代码等多项标准,其中《集装箱系列2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标准填补了我国内贸集装箱领域国家标准的空白。四是强化装备升级。积极推进标准化多式联运装备研发使用,中国铁路总公司加快投入20英尺、40英尺标准集装箱,积极研发45英尺宽体集装箱,一些企业研发了驮背运输车、多功能联运车等专业化载运工具。五是开展示范工程。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两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共确定46个示范项目,指导各地以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为载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运行监测与绩效考核,鼓励企业在装备技术、运输组织、服务规则、服务质量等方面探索创新。成都国际陆港公司在中欧班列首次采取多式联运提单作物权质押,探索推行“一单制”门到门联运服务。
同时,铁路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主动作为,大力发展国际多式联运。一是大力推进国际合作。国家铁路局积极加强与铁路合作组织和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协作,参与推动《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国际铁路直通联运公约》等规则的制修订,解除了中欧班列运邮限制,协调扩大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应用范围,积极发挥中俄、中哈、中俄蒙等双边、多边铁路合作机制作用,协调简化国际铁路联运过境手续,为国际联运发展创造了宽松有利的政策环境。二是完善铁路标准体系。国家铁路局研究制定了铁路货运服务质量、铁路危险货物品名等行业标准。三是积极扩大联运规模。中国铁路总公司积极发展国际多式联运,开行铁水联运班列,为海运箱提供回空和堆存优惠,大力发展铁路箱下水业务,打造中欧班列国际物流品牌。今年1—4月,铁路箱下水完成2.35万TEU,同比增长19.3%,集装箱国际铁路联运量完成24.5万TEU,同比增长29.6%,其中,中欧班列完成1506列,同比增长70%。
重庆在国际多式联运发展上起步早、基础好,在中欧班列、沿江班列、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等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下一步,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加大多式联运工作力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落实《通知》明确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有关问题研究。一是深入推进示范工程建设。梳理总结前两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经验做法,研究组织开展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鼓励和支持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参与项目申报,支持重庆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整合通道、枢纽等生产要素,按照申报程序积极参加示范工程建设。二是加强相关法规标准研究。完善多式联运领域法律法规的制修订,着力解决不同运输方式在票据单证格式、运价计费规则、货类品名代码、包装与装载要求、货物交接服务规范、保价保险理赔标准等方面的规则不衔接、不统一等问题。三是夯实发展基础。按照相关规划要求,支持铁路企业推进铁路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建设,强化铁路与港口、航运企业的EDI信息交换,支持铁路企业发展国际标准集装箱,配置集装箱专用平车和装卸机械。结合现有政策,积极支持重庆市范围内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支持有条件港区引入铁路至码头前沿,对纳入规划的项目按程序予以政策支持。四是提高联运服务水平。加快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加标准化运载单元使用,推进组织模式创新,优化国际联运产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中欧班列发展,强化国际多式联运规则对接,推广应用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协调简化国际铁路联运手续,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探索开展国际联运提单研究,提高国际联运效率。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010-65293778。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