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永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县级物流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在深入分析河南省县级物流中心发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研究出台县级物流中心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等建议,对于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
县级农村物流中心是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建设对于保障城乡物资双向顺畅流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县级物流中心建设,着力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一是我部会同国家邮政局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县级公路客货运站拓展建设邮政快递作业设施,鼓励利用县域内货运场站、邮件快件处理场所、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农资配送中心等资源,打造功能集约、服务高效、资源整合的县级农村物流节点。二是国家邮政局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依托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社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联合商务部研究制订《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拟对县乡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三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完善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重点、村级为终端的三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四是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推动建立涵盖田头市场、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的三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支撑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二、强化资金支持,完善县级物流中心基础设施
一是我部统筹利用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物流节点建设,依托县乡公路客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增设相关设施、拓展物流公共服务功能。2021年,会同财政部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各地要统筹利用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县级客运站、乡镇运输服务站等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加快健全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二是财政部明确自2022年起,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各省(区、市)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重点支持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相关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三、完善用地政策,全力保障物流用地需求
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物流行业发展,从国土空间规划、用地计划、用地供给等方面支持物流设施建设。一是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完善物流运输系统布局,物流仓储用地可结合物流运输系统综合考虑其空间布局。二是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明确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用地属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范围,并规定了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规划许可流程。三是出台《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切实保障包括物流用地在内的产业用地需求,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发改产业〔2022〕273号),不断细化和完善产业用地配置政策,鼓励企业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四、加强示范引领,着力提升农村物流服务品质
一是我部会同国家邮政局在全国开展了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工作,以农村物流站场资源共享、运力资源共用、信息资源融合为重点,以体制机制、运输组织、合作模式、技术变革等创新为途径,进一步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和创新积极性,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节点服务网络,努力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覆盖率和整体服务水平。目前,已公布两批共60个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名单,河南入选4个。二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建设为抓手,通过培育一批流通服务强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带动全系统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河南省9家县级供销合作社被列入2022年重点培育的流通服务强县。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部将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县级物流中心建设,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一是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会同国家邮政局等部门,从节点网络共享、运力资源共用、标准规范统一等方面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建设,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和“一点多能”的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点。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及时下达奖补资金,加强“新网工程”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持续抓好对现行用地政策的宣传解读与监督落实,加强物流行业的用地保障。三是加强宣传推广。持续做好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等工作,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创新农村物流服务模式,切实推动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010-65293432。
交通运输部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