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mot.gov.cn/zfxxgk)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咨询电话:010-65292287;电子邮箱:jtysbzfxxgk@mot.gov.cn)。
一、概述
2015年交通运输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切和期待,坚持“三严三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纠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注重加强协调联动制度机制建设,促进信息共享共用,以公开促进重要政策的制定,以公开促进中心工作的落实,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建设阳光、法治政府部门提供保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信息服务。
(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实效。
1.着力提升公开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我部积极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打造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针对第三方评测机构评估反馈的问题,对标先进,自我加压,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梳理政府网站中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对于重点事项采取了对口协调、督办的方式,促进有效落实。组织对部政府网站进行第七次改版,新版政府网站通过页面重构及优化,网站首页响应时间缩短了0.6秒,有效改善了用户的速度体验,裁撤合并了140余个冗繁栏目,信息查询效率显著提升。
2.以公开促进重要政策的制定。为做好收费公路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制度等重大政策调整,我部加强前期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议研究及政策解读等有关环节的信息公开,主动将改革的每一步进展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为科学决策奠定了基础。
3.以公开促进中心工作的落实。我部2015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确定了新改建农村公路、西部边远地区溜索改桥、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等更贴近民生10件实事,通过年初主动向社会公布工作目标和计划、年中公布推进和开展情况、年底再公开落实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地促进了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国办发〔2015〕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部职责和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了《2015年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交办办函﹝2015﹞388号),并在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布。
1.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建立管理权力清单制度并对外公开。二是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公开机制。我部通过政府网站和中国交通报等行业媒体,对分批取消下放的35项行政审批事项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媒体公布。三是积极推行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已上线运行的“交通运输部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对网上申请的行政许可进行受理、审批和审批结果在线公示,现已有16项行政审批事项在许可平台办理。
2.深化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细化政府预算、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除涉密信息外,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分别于2015年4月17日和7月17日在部政府网站公开了《交通运输部2015年部门预算》《交通运输部2014年部门决算》。二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在公开的部门决算中,详细说明了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数,公务用车配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原因等信息。三是加强审计信息公开。针对审计署公开的预算执行结果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我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透明度。
3.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交通建设项目审批等信息的公开。2015年我部通过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23项水运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利用“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管理系统”做好开工备案管理工作,并及时将备案结果告知行政相对人。二是通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公开从业主体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通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了2014年度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公告。三是督促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合同履约等信息公开。
4.加大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准确发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定等信息。我部安全委员会每月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信息》,并在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二是及时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及事故处理信息。及时在部政府网站公开了“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等十余起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每月定期公开包括全国海上搜救险情数量、获救人员、获救船舶及统计分析等统计数据。三是加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公开力度。每天通过政府网站公布近海天气预报、海洋天气公报等信息,并对风力9级以上的极端天气等,通过移动短信服务平台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2015年,累计发布近海天气预报、海洋天气公报信息2000余条,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210条、短信20余万条,有效引导公众出行,更好地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5.加大收费信息公开。按照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负担要求,在部政府网站公开了我部管理的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一是及时调整港口收费有关规定。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水发〔2015〕118号),完善港口船舶使费收费政策,降低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要求港口运营管理单位及时按规定公开收费信息。要求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对应服务内容和具体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继续加强与中国气象局的合作,建立科学高效的公路交通气象信息预测、发布机制,每天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向社会发布《公路交通气象预报》,遇有低温雨雪、强降雨、台风等重大气象灾害时,及时发布《重大公路气象预警》,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发布节假日公路气象预报,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全面的公路气象信息,同时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开展公众出行咨询服务。2015年,发布公路气象预报335期,节假日趋势预报47期,发布重大公路气象预警33期。我部还通过海事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通知公告968项、航行通告14918条、航行警告15898条,为船舶、船员等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水上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有效信息保障。
7.推进部管社团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我部部管社团的成立、变更、评估、年检结果等信息,均由民政部门批准或审核出具最终意见,并统一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对外公开。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部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目前,国务院审改办已统一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紧紧围绕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邀请媒体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公开等方式及时发布有关消息,披露重点工作动态,解读有关政策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涉及行业的重要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及时在我部政府网站发布;涉及重点工作的部署、重大专项行动等,及时邀请行业主要新闻媒体参与,做到事事有报道、件件有声音。
1.2015年我部累计在中国政府网“部长之声”专栏发布17期30例部领导重要讲话,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条。通过部政府网站对《航道法》《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2015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等社会关切热点以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意见等进行了解读。举办了40期在线访谈,通过部政府网站组织在线访谈,由部机关及交通运输系统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就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部政府网站改版情况等向网民做介绍,并与网民在线互动交流。
2.组织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49场,主题涉及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更贴近民生10件实事、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海上搜救等。发布新闻通稿130多篇,接受媒体采访170次。有关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和部署、重要改革进展等新闻报道,在人民日报刊发86篇,新华社刊发通稿204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26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播出32次。
3.针对收费公路政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等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重大事项,切实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步做好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
一是在强化收费公路信息公开方面,组织指导全国29个省(区、市)陆续发布了2014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在各地公报发布的基础上,我部汇总整理了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信息,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2014年全国公路收费统计公报》,并就公报所反映的信息和数据进行了解读。
二是在制定出租汽车改革措施方面,在会同有关部门多次组织社会各界召开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专题座谈会和研讨会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于2015年10月10日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和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先后三次通过部政府网站、中国交通报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在部政府网站开设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专栏,对相关政策法规和国内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管理、市场运行动态以及专家观点等进行集中展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部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施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信息外,要求凡具有广泛约束力的政策措施,不仅要做到结果公开,更要落实过程公开和执行公开,从源头上避免“暗箱操作”和防范腐败风险,增强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方便公众监督。2015年,通过部政府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15.39万条,共发布政府信息4730条。其中通过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542条。涉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预算公开、监督检查、人事管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制度建设等项内容。
(一)以政策性文件公开为抓手,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2015年,通过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1542条,公开政策措施文件300余件,增进了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了解。
(二)以政策制定过程公开为重点,增强群众的参与权。
我部加强对制定政策、履行审批、许可职责方面的过程公开,如针对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收费公路政策等事项,加强对前期调研、文件起草、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及有关统计数据等的信息主动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出台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增强其参与权,营造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
(三)以及时公开为关键,保障群众的监督权。
2015年,我部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信息、事故调查处理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避免社会公众不必要的误解和猜疑,保障其监督权。如上海10·29SILVER PHOENIX轮与浙嵊渔05885轮碰撞事故调查等,我部在海事系统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全文调查报告。
经统计,2008年至2015年,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总计109.14万条。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页面浏览量达到26亿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要求,将办理结果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在部政府网站设立“两会意见建议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及时公开的复文摘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2015年,我部共承办人大建议501件、议案14件,政协提案237件。在我部政府网站上公开复文摘要46件,占主办类建议的11.1%。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我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9件,其中公民个人申请127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42件。从申请方式看,当面申请6件、信函申请71件、电子邮件申请10件、网络在线提交申请82件。从申请用途看,科研用途15件,生产生活用途122件,其他用途32件。169件申请共涉及内容231项,主要涉及铁路、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道路运输、“三公”经费、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方面内容。
(二)答复情况。
2015年我部受理的16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照《条例》规定办结。其中,通过信函答复168件,自行领取1件。231项申请内容中,已主动公开30项,同意公开59项(含2项部分公开),不属我部公开或信息不存在107项,告知作出更改补充7项,告知通过其它途径办理3项,不予公开25项(因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安全5项,因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2项,因非《条例》定义的政府信息18项)。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交通运输部受理涉及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根据复议申请内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1件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1件书面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法定方式解决其利益诉求。
2015年,交通运输部应对行政诉讼7起,法院审理结果均为按撤诉处理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015年,交通运输部未收到针对我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交通运输部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问题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相关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效率待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三)信息公开平台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大数据运用、信息互联开放、共享等方面差距较大,部政府网站个别栏目和内容仍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
(四)信息公开工作评价、监督、问责、奖励机制等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有效落实。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我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部规范性政策文件的主动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责任,严格公开时限和公开程序,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的公开工作。
(二)继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信息公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结合我部的职责,贴近民生需求和社会关注,重点推进经费使用、行政审批、工程建设、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信用等信息的公开。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对部门规章(部令)和社会关注度高、关系民生的政策同步开展解读。建立由政策制定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访谈的解读机制,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要更多运用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疑惑、不实传言等做出适时回应,增进理解、扩大共识。组织协调好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动态更新,及时通报重要情况。
(四)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和告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功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及时研究解决申请公开中的复杂、疑难和热点问题,建立依申请公开内容纳入主动公开范围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效率,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五)全面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强化部政府网站顶层设计,完善网站运维管理机制、标准规范体系和网站共建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从内容建设、传播能力、布局设计等方面,全面加强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消除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探索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开发以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为终端的网站移动应用系统。加快建设涵盖信息发布、交流分享、消息推送、在线办事等功能的网站微门户,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整合部政府网站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系统,优化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流程。
2016年,交通运输部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部署,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按照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高效、优质的服务,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发展。
附件1: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系统(部本级机关,海事、长航系统行政机关,珠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4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5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73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08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1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4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9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3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74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6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6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9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7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6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6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4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31项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0项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7项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项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5项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3项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1项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1项 |
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2项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8项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项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47项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60项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7项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3项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7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6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80 |
附件2
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系统(部本级机关,海事、长航系统行政机关,珠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455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7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18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7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39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71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09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51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48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3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6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3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54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9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0524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5227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22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46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668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9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22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22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6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287项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527项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33项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65项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3项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3项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2项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2项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2项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8项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6项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55项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63项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7项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6项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7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7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5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88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98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784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77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1.24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6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