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海事局:
为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发展模式研究”工作,在交通部的领导下,直属海事系统于2007年在全国开展了“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有效地遏制了沿海船舶违法排放污染物,保护了海洋环境。
为进一步巩固2007年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经研究,我局决定在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开展2008年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现将《2008年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研究落实。其中有关组织、宣传和报告工作参照2007年实施方案执行。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