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提升交通运输产品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依据《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交科技发〔2012〕32号,以下简称《办法》),部组织实施了路面标线涂料、公路波形梁钢护栏、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玻璃钢管箱、金属波纹管、电子不停车收费设备(路侧单元)等6类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督抽查组织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委托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为牵头技术机构,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负责进入全国交通建设市场的上述6类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北京市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试验检测室、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辽宁公路试验检测中心、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检测中心、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浙江交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站、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进入本省(市)交通建设市场的上述有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
(二)监督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严格按照部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部根据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重点产品基本信息,组建了监督抽查对象信息库,随机选取21个省(区、市)的153个重点公路工程路段进行抽查。各检验机构积极落实“双随机”的有关要求,随机选派抽查人员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监督抽查工作得到了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生产企业的支持与配合。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四川等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地区检验机构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抽查任务,认真核实上报有关数据,监督抽查取得较好成效。
二、抽查结果与质量问题分析
本次监督抽查随机选取21个省(区、市)的153个路段,涉及132家生产企业的373个批次产品,抽样样品总数5922组(件),总体抽样合格率为90.8%。
(一)路面标线涂料
在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14个省(区、市),抽查了55个路段、30家生产企业的63个批次、818组样品,样品总体抽样合格率为95.1%,主要不合格指标为亮度因数、抗压强度、玻璃珠含量(见附件1)。
质量问题分析:与上一轮监督抽查结果相比,路面标线涂料抽样合格率明显上升(2016年抽样合格率为84.3%),但仍存在亮度因数、抗压强度、玻璃珠含量等关键指标不合格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有的企业产品内混玻璃珠和钛白粉加入量较低,或者选用了质量较差的替代性颜料或填料;二是有的企业生产工艺不过关,选用的树脂等重要原材料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造成抗压强度、亮度因数等关键指标不合格。
(二)公路波形梁钢护栏
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18个省(区、市),抽查了72个路段、45家生产企业的207个批次,4908个样品,样品总体抽样合格率为90.0%。
其中,公路波形梁钢护栏板抽取了14家生产企业、49个批次、980片样品,样品的抽样合格率为93.9%,主要不合格指标为防腐层厚度、防腐层附着性(见附件2)。
公路波形梁钢护栏立柱抽取了13家生产企业、46个批次、920根样品,样品的抽样合格率为91.7%,主要不合格指标为定尺长度、防腐层厚度、防腐层附着性(见附件3)。
公路波形梁钢护栏防阻块抽取了27家生产企业、48个批次、960只样品,样品的抽样合格率为84.3%,主要不合格指标为防腐层厚度(见附件4)。
公路波形梁钢护栏拼接螺栓抽取了23家生产企业、64个批次、2048套样品,样品的抽样合格率为90.1%,主要不合格指标为整体抗拉荷载、防腐层厚度(见附件5)。
质量问题分析:与上一轮监督抽查结果相比,公路波形梁钢护栏板、立柱、防阻块样品抽样合格率有所上升(2017年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1.7%、75.7%、83.1%),拼接螺栓抽样合格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2017年抽样合格率为95.9%)。不合格产品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波形梁钢护栏国家标准,护栏立柱内、外壁防腐涂层厚度均需满足质量要求,抽查发现个别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内壁防腐层质量;二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和条件落后,缺乏质量一致性检查手段。
(三)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
在辽宁、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9个省份,抽查了25个路段、12家生产企业、25个批次、75组样品,样品总体抽样合格率为88.5%,主要不合格指标为耐落锤冲击性能、结构尺寸、拉伸强度(见附件6)。
质量问题分析:与上一轮监督抽查结果相比,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样品的抽样合格率明显上升(2017年抽样合格率为66.7%)。不合格产品主要原因是个别企业使用质量较差的树脂原材料,造成耐落锤冲击性能、拉伸强度等关键指标不合格。
(四)玻璃钢管箱
在吉林、江西、河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等7个省份抽查了17个路段、7家生产企业的21个批次、21组样品,样品总体抽样合格率为76.2%,不合格指标为拉伸强度、弯曲强度、氧指数、巴柯尔硬度(详见附件7)。
质量问题分析:与上一轮监督抽查结果相比,玻璃钢管箱样品的抽样合格率有明显上升(2017年抽样合格率为50.0%)。不合格产品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在公路用聚氨酯复合电缆桥架类玻璃钢管箱产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阻燃剂量不足,造成氧指数不合格;二是部分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布设横向玻璃纤维增强材料,造成产品力学性能不合格。
(五)金属波纹管
在山西、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西、四川、贵州等8个省(区)抽查了45个路段、38家生产企业的51个批次、91组样品,样品总体抽样合格率为97.8%(详见附件8)。
质量问题分析:抽查发现金属波纹管产品质量总体较好,个别批次产品存在径向刚度(集中荷载)、抗渗漏性能(集中荷载后)指标不合格问题。主要原因是个别生产企业生产工艺和条件落后,缺乏质量一致性检查手段。
(六)电子不停车收费设备(路侧单元)
在吉林、贵州、江西、广东4个省份抽查了6个路段、3家生产企业的6个批次、6套样品,样品总体抽样合格率为100%,产品质量总体较好。
三、有关要求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积极配合部开展好监督抽查工作,认真对待监督抽查结果,加强标准宣贯和实施监督,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通报相关部门,加大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跟踪检查力度。要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尽快开展整改,及时提交复查申请和整改报告,配合有关检验机构做好复查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生产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二)要持续加强国家和行业标准宣贯和实施监督。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特别是对新发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时组织宣贯和实施,督促业主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及时修订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严格选用符合标准的产品。
(三)要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管。特别是对于此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产品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的拼接螺栓,要密切关注本地区产品质量变化,综合运用进场抽查、过程监督、监督抽查、竣工验收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确保符合标准的产品进入交通运输市场,提升行业发展质量。
联系单位及方式:交通运输部科技司,010-65292199、65292100(兼传真),zhaoxh@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8日
抄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公路院、交科院,政研室、法制司、公路局、安质司,各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