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水运技术函〔2015〕94号

文号

水运技术函〔2015〕9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5-00811

公开日期

2015年04月08日

主题词

水运工程;标准;申报;通知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标准

行业分类

港口和航运设施建设

公文类型

部函

有关单位:
  由于《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及项目库正在修订中,为指导2016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根据我部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2007版)建设完成情况,按照《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16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申报阶段工作,提出以下参考意见:
  一、2016年重点立项领域和部分参考项目名称
  (一)重点立项领域
  1. 水运工程建设重要、重大技术;
  2. 《航道法》贯彻实施及枢纽通航调度运行相关配套标准;
  3. 绿色港口建设、水运行业应用LNG相关标准;
  4. 水运工程应用BIM技术;
  5. 远海工程建设技术;
  6. 水运标准的对外翻译(英文、法文等);
  7. 发布实施超过5年且有需求进行修订的现行标准项目。
  (二)部分参考项目名称
  今年2月我局曾发函向行业相关单位征集项目名称,经对各单位建议的项目进行筛选,认为具有立项需求的项目共13项(见附件1),各单位可对照提出立项申请(项目建议单位优先,其中我局提出的项目行业各单位具有相同申报资格)。
  (三)附件1所列的13个参考项目之外,申报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2016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二)实施网上项目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水运工程标准管理系统(试运行)进行申报,网站地址为http://218.249.66.26:8000/bzgl/。
  (三)申请作为水运工程标准项目主编、参编单位和编写组组长、成员的单位和个人,其资格条件应满足《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根据部财务管理部门的规定,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经费预算按新表格填报,见附件2。
  三、联系人
  水运局:李德春,010-65292617;
  网  站:桑学坤,13581701056。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5年4月7日
  1. 附件.doc
  1.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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