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于《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及项目库正在修订中,为指导2016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根据我部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2007版)建设完成情况,按照《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16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申报阶段工作,提出以下参考意见:
一、2016年重点立项领域和部分参考项目名称
(一)重点立项领域
1. 水运工程建设重要、重大技术;
2. 《航道法》贯彻实施及枢纽通航调度运行相关配套标准;
3. 绿色港口建设、水运行业应用LNG相关标准;
4. 水运工程应用BIM技术;
5. 远海工程建设技术;
6. 水运标准的对外翻译(英文、法文等);
7. 发布实施超过5年且有需求进行修订的现行标准项目。
(二)部分参考项目名称
今年2月我局曾发函向行业相关单位征集项目名称,经对各单位建议的项目进行筛选,认为具有立项需求的项目共13项(见附件1),各单位可对照提出立项申请(项目建议单位优先,其中我局提出的项目行业各单位具有相同申报资格)。
(三)附件1所列的13个参考项目之外,申报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2016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二)实施网上项目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水运工程标准管理系统(试运行)进行申报,网站地址为http://218.249.66.26:8000/bzgl/。
(三)申请作为水运工程标准项目主编、参编单位和编写组组长、成员的单位和个人,其资格条件应满足《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根据部财务管理部门的规定,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经费预算按新表格填报,见附件2。
三、联系人
水运局:李德春,010-65292617;
网 站:桑学坤,13581701056。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