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1990年,原交通部颁布了《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2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原办法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路网规划编制,加强公路网规划工作管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我部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印发给你们。原交通部颁布的《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90〕交计字22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印发 办法 通知
抄 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部规划研究院、科学研究院、公路科学研究院,部公路局。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0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