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XX部

关于废止一批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交政法发〔2010〕735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部对2010年以前发布的交通运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10年11月4日第十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1986年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以自然失效处理。

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65件(见附件1);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45件(见附件2)。

上述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做好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的后续管理工作。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文件实施部门研究修订后重新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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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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