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预警的通知

文号:交安委办明电〔2016〕2号

文号

交安委办明电〔2016〕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0/2016-00580

公开日期

2016年04月15日

主题词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生产安全;预警

机构分类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明电或部办公厅明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有关单位,招商局、中交建集团:

近期,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呈多发态势,如:四川省连续发生6起公路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4月8日,陕西省志丹县志丹至南梁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中发生1起河槽崖体垮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4月13日,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东江口预制场因强对流天气伴有雷雨大风导致一龙门架倒塌,压垮工棚,造成18人死亡、33人受伤;虽然该预制场不是为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服务,但事故发生足以引起行业警示。

当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陆续进入全面复工阶段,部分项目企业管理和作业人员岗位更换,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有所松懈。另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暴雨等强对流极端灾害有高发趋势,将进一步增加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为切实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现就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工作发出预警。

一、切实开展一次公路水运工程复工条件检查

各地应对即将开工和已复工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二、切实做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的管控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强化龙门吊、塔吊等特种设备的检测验收、规范操作和检查维护,确保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作业安全、停放安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生活区、办公区的选址与布设,严禁在龙门吊、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危险品仓库、大型模板存放区影响范围内设置人员休息和办公用房。

三、切实强化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各地要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开展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的规定。同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工序和作业时间,加强高边坡工程、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监控,高风险施工作业面应安排专人巡查值守,提高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四、切实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的应对准备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今年极端灾害性天气的严峻形势,与气象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强化灾害性天气预警预防;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前谋划,积极应对,完善应急预案的系统性和操作性;要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守,提升预警能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五、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健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制度,细化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交通运输部安委办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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