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交安委明电〔2017〕4号

文号

交安委明电〔2017〕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0/2017-01561

公开日期

2017年05月10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紧急通知

机构分类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明电或部办公厅明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远海运、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危害严重、影响恶劣。3月2日,云南省发生货车与客车相撞事故,造成10人死亡;4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生多辆车辆相撞事故,造成10人死亡;4月17日,贵州省发生客车坠河事故,造成17人死亡;4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生一起小轿车违规行驶导致客车侧翻事故,造成12人死亡。5月9日,受中世韩国国际学校长期雇用接送幼儿上下学的威海公交集团大客车,在接幼儿上学途中在陶家夼隧道发生车辆燃烧事故,造成12人死亡(中国籍幼儿6名,韩国籍幼儿5名,中国籍驾驶员1名),1人重伤(中国籍教师),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明原因,严肃追责,妥善处置,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我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惨痛教训。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近期几起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倍警醒。目前正值“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一是开展道路客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道路客运、旅游包车市场秩序,严格客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上路、驾驶员上岗。督促企业发挥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作用,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及时纠正违章行为。严格客车进站检查、出站查验,切实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检查“两客一危”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消防、应急设施装备配备情况,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营运,依法严肃查处车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严格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督促道路交通设施管理、养护单位做好校车停靠站点标牌设置、道路养护等工作。四是加强“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和“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严禁客渡船冒险航行和超员运输,加大客运码头、危险品港口装卸、存储作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继续加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做好桥隧和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六是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强化临山临水工棚以及高空作业的现场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高边坡工程、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监控,防止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等事故发生。
  三、继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我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要求和部署,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杜绝排查盲区,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要挂牌督办。同时要加强跟踪督办和督查检查,对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将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消除事故隐患。
  四、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并妥善处置突发事故。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规定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对迟报、谎报、漏报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大应急演练力度。保障救助应急车辆、船舶、飞机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落实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做到科学应急,及时妥善处置。

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抄送:国务院应急办、国务院安委办,部内各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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