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39号),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决定对芜湖长江公路二桥等67个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冠名为2016—2017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获得冠名项目的参建单位及从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充分发挥“平安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为行业安全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区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平安工程”冠名项目的管理理念和工作经验,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引导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和科技创新力度,努力争创“平安工程”,共同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