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明传电报
发往 见报头 签批 李盛霖等级 特急 交应急明电〔2010〕2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救助局,中远、中国海运、中外运长航、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
入冬以来,强降雪、低温、冰冻、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所持续影响我国大部地区。据中央气象局预报,未来十天,影响我国冷空气活动仍较频繁。为确保城乡正常生活秩序,防止和减少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根据天气变化新趋势,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对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进行再部署。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该通知提出以下要求:
一、 我部已就应对冬季灾害性天气下发了〈关于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应急明电〔2010〕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09〕23号),请按通知要求,落实好相关交通运输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民生、保运行工作,密切配合发展改革、民政等部门,做好煤电油气等能源物质、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以及棉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运输工作,确保城乡正常生活秩序和生产运行。
三、长时间的低温雨雪天气可能对道路、水路交通运输造成超出预期的影响,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与气象等相关部门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认真评估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前部署安排好相关防灾、抗灾工作。
四、北方港口可能在长期低温状况下提前出现大面积冰冻,请相关部门提前做好防冰、破冰、除冰工作,确保港口生产安全和重点物质运输。
(部应急办电话:010—65292930 传真:010—65292944)二○一○年一月九日
抄送:国务院应急办、安委办,部领导、安全总监,部内有关司局,交通报、水运报社。
拟稿:徐春 核稿:王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