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现送去《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若无修改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单位:部应急办
  联 系 人:刘启龙
  联系电话:(010)65292945
  传  真:(010)65293796

 
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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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1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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