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远海运、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
近一段时间来,重庆、甘肃、陕西、河南等地接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2018年10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坠江,造成13人死亡、2人失踪。11月3日,甘肃省兰州南收费站一辆半挂车失控后与多车发生碰撞,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31辆车受损。11月13日,西安市灞桥区发生一起水泥罐车与面包车相撞事故,造成10人死亡。11月14日,青银高速陕西榆林靖边县境内一辆大型客车发生侧翻,造成4人死亡、41人受伤。11月19日,大广高速连续发生3起事故,28车追尾,造成9人死亡、9人受伤。这些事故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排查消除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做好系统性管控,严防事故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交通运输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工作行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瞄准近期多起事故(事件)暴露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综合施策、精准治理,努力实现2018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收官,为201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上来。认真按照我部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巩固深化前阶段“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完善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冬季预警预防工作。要充分估计今年冬季可能出现的冰冻雨雪、寒潮大风、大雾团雾等极端天气和各类地质灾害等不利影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预防重点,加强与国土、水利、气象、海洋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掌握各类气象和灾害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手段,及时发布各类交通运输预警信息。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尽早研究、超前部署,提前做好针对性防范措施准备。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七项行动。要聚焦近期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坚持重拳出击、猛药去疴,深入开展七项行动(具体方案附后)。一是开展金沙江堰塞湖灾毁公路应急抢通及灾后重建专项行动,保障受灾地区物资运输,开展灾后恢复重建。二是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风险排查和评估,分级分类进行处治。三是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公交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智能视频监控和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应用。四是开展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强化教育培训考核,全面提升营运驾驶员职业素养、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联合各方宣传力量,倡导培育文明服务的行业风气和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六是开展长江干线水上应急救助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长江干线巡航救助一体化总原则,加大长江水上应急资源整合力度。七是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沿海港口、码头、装卸点管理,严格源头管控。
(四)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监督管理。
公路保畅方面,要做好道路防范雨雪冰冻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对高速公路、重要的国省干线、县乡公路、农村公路,特别是公路交通枢纽、桥隧、长陡下坡路段,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安全基础设施维护。储备应急物资、准备应急队伍,及时做好公路清障、除雪除冰、抢通保通等工作。
道路运输方面,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严把营运车辆运行关和驾驶人员上岗关。重点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积极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驾驶员“三超一疲劳”、营运车辆违规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客运站要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应急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
水上运输方面,严格落实冬季恶劣天气禁限航管理规定,严禁船舶冒险航行。积极应对冬季枯水期对船舶航行安全影响,加大现场监控力度,防止超吃水船舶驶入航行条件受限水域。联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打击力度,与渔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抬头趋势。要督促水路客运经营人加强船舶日常运营维护,严禁船舶“带病营运”和超抗风等级航行,严格客滚船舶、渡口渡船消防安全管理。
港口作业方面,督促港口企业切实遵守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港口客运站严格落实防风、防滑、防火等方面措施。严格港口危险化学品存储、装卸作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港口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恶劣天气下港口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冒险作业,严厉查处不安全操作行为。
工程建设方面,强化冬季施工作业的防寒、防突风、防火、防中毒、防触电等措施,重点关注施工驻地、高处作业、临崖临水作业安全,着力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落实复杂条件下各项施工措施,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严格施工工序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赶抢工期。
(五)提前谋划明年春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研究和思考本单位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思路,确定明年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科学谋划明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尽快谋划元旦、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加强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强化运输服务和应急准备,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便捷出行、舒适出行。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部安委会负责“冬季行动”的组织领导,部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相关司局负责“冬季行动”相关工作的推进。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和保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措施保障,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工作落地。要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冬季行动”的跟踪督导,对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要将“冬季行动”与日常工作有效衔接,做好各项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合作,实施“组合拳”、发挥综合优势,加强工作合力,推动“冬季行动”向纵深推进,取得实效。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各自领域的冬季安全生产行动。
联系人及电话:部安委办 姜昊,010-65292952,18602759049,010-65293796(传真),电子邮箱:awb@mot.gov.cn。
交通运输部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