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应急管理厅(局)、总工会,长江航务管理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1〕14号),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决定:对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等24个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冠名为2018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对虎门二桥等28个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冠名为2019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对南京长江第五大桥等35个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冠名为2020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具体名单附后。
获得冠名项目的参建单位、质监机构及从业人员要强化巩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断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充分发挥“平安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行业安全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会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推广“平安工程”冠名项目的管理理念和工作经验,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引导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和科技创新力度,努力争创零死亡“平安工程”,切实维护施工人员安全权益,共同促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交通。
附件:1.2018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冠名项目名单
2.2019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冠名项目名单
3.2020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冠名项目名单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2年2月24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水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