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

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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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9713O01/2020-03579

公开日期

2020年06月11日

主题词

重点任务;分工;减税降费;投资;国际货运;...

机构分类

办公厅

主题分类

政策性文件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为扎实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分工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20〕6号,以下简称《分工意见》)和我部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我部作为责任部门任务

  (一)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分工意见》第9项)。

  1.减免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执行期限延长到今年底。(财审司、海事局,年内持续推进)积极跟踪免征公共交通运输等服务增值税,指导企业及时享受政策优惠。(财审司牵头,水运局、运输服务司配合,年内持续推进)

  (二)扩大有效投资(《分工意见》第21项)。

  2.着力扩大交通固定资产有效投资。(规划司牵头,公路局、水运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

  3.用好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政策。(财审司,年内持续推进)

  4.印发推动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划司牵头,公路局、科技司等司局配合,11月底前研究出台有关政策)研究继续加大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力度相关政策。(运输服务司、财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11月底前研究出台有关政策)

  5.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用,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建设,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财审司、规划司,年内持续推进)

  (三)提升国际货运能力(《分工意见》第32项)。

  6.研究多种方式增加运力,推动出台相关提升国际货运能力的支持政策。(运输服务司牵头,财审司等有关司局配合,9月底前出台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7.有效发挥国际物流专班应急调度机制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全力做好国际物流保障工作。(运输服务司牵头,政研室、规划司、财审司、公路局、水运局、国际司、海事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

  (四)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分工意见》第36项)。

  8.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全面支撑和保障国家应急物资运输。(运输服务司、应急办牵头,有关司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

  (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意见》第43项)。

  9.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安质司牵头,部内各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0.加强防御台风、防御冬季寒潮大风、防汛抗旱等工作安排,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分级响应。(搜救中心牵头,有关司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

  11.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万公里,改造危桥3000座。继续推进营运客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水域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对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平安港口建设,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提升等行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任务

  (六)全面贯彻做好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分工意见》第1项)。

  12.紧紧围绕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落实“六保”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有力有序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持续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着力扩大固定资产有效投资,坚定不移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畅通,着力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稳定有序,为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部内各司局,年内持续推进)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分工意见》第13项)。

  13.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调整措施、简化手续。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法制司牵头,有关司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科技司牵头,法制司等有关司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

  14.加强公路、水路等运输服务,加大货运物流服务保障力度,持续推动货运物流降本增效,为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提供保障。(运输服务司、公路局、水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八)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分工意见》第16项)。

  15.完成部属单位清偿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任务。(财审司,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进度推进)

  (九)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分工意见》第41项)。

  16.统筹做好北京冬奥会交通工作协调小组相关工作。(运输服务司牵头,有关司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

  (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廉洁政府(《分工意见》第44项)。

  17.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作用。(机关党委、人教司、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提高治理能力。(办公厅、法制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一)突出求真务实,主动担当作为(《分工意见》第45项)。

  18.研究制定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先行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具体措施,切实为基层减负。(机关党委牵头,有关司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落实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举措,引导干部担当尽责。(人教司,年内持续推进)

  (十二)坚持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分工意见》第50项)。

  19.持续做好两岸海上直航客货运输相关工作;继续开展两岸应急搜救打捞合作。(港澳台办牵头,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搜救中心、海事局、救捞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

  三、我部主动认领任务

  (十三)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分工意见》第3项)。

  20.严禁新建楼堂馆所。(规划司、财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工作要求。(办公厅、财审司、机关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1.严控预算支出,部支出安排负增长,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严控一般性支出,重点压缩差旅、会议、培训、因公出国、公务接待等方面支出。各类结余、沉淀资金要应收尽收、重新安排。(财审司、规划司、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四)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分工意见》第6、7、8、25、28项)。

  22.以“三区三州”为重点,扎实完成好“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既定任务。发挥好行业优势,做好定点扶贫、对口支援和联系六盘山片区收官工作。(规划司牵头,部内各司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加快剩余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高质量完成“两通”兜底任务。(运输服务司,9月底前)推动交通建设项目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规划司牵头,公路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深入研究贫困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路长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公路局、运输服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3.深入实施运输结构调整“六大行动”,督促各地及相关企业努力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运输服务司、水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化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指导督促相关省(市)做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淘汰工作。(运输服务司牵头,有关司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科学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低硫燃油供应保障工作。(海事局,年内持续推进)

  (十五)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分工意见》第

  10项)。

  24.开展部属单位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财审司,年内持续推进)

  (十六)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分工意见》第17项)。

  25.继续支持网约车、共享单车、自动驾驶等“互联网+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运输服务司、科技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七)促进汽车消费(《分工意见》第20项)。

  26.认真落实发展改革委联合我部等多个部门印发的《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做好涉及我部的具体工作。(运输服务司、财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八)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分工意见》第22项)。

  27.持续深化公交都市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推进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推动印发加快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综合治理交通拥堵的意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出台推动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不断提升运营安全和服务水平。(运输服务司,年内持续推进)

  (十九)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分工意见》第

  23项)。

  28.加快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暨雄安新区交通建设、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交通运输发展、长三角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9.加快完善西部地区运输通道布局,推进东北地区交通运输提质改造,畅通中部地区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通道,积极优化调整东部地区运输结构。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实施好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分工意见》第24项)。

  30.认真落实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积极支持湖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司牵头,有关司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一)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分工意见》第

  33项)。

  31.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涉交通运输有关任务的落实方案。(水运局牵头,有关司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研究制定海南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推进海南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规划司牵头,有关司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做好航运改革创新政策、国际船舶特别登记制度和相关财税政策的落地实施,建立海南船舶自贸港船舶登记中心。(水运局、海事局、财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二)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分工意见》第46项)。

  32.加快编制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年),统筹推进“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各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与交通强国建设目标任务的衔接。(规划司牵头,有关司局配合,年内持续推进)

  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会之年。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要强化政治自觉。今年各项重点任务繁重,受疫情影响,完成全年目标需要付出更大努力。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抓实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逐项确定责任人、时间表,明确阶段性和最终成果形式,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地。三要加大攻坚力度。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本年度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特点,争分夺秒、奋力拼搏,迎难而上、化危为机,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抢回来、补回来。四要抓好督查督办。办公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将分工内容列入重点任务“一本账”管理,严格督查督办。各责任司局在推动工作落实过程中,要尊重客观规律,力戒形式主义,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各地的指导服务,减轻基层负担。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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