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要求,我部组织所属单位开展了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的工作,现将清理情况报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财政部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通知》(交办财审函〔2019〕1272号),要求部内各司局和部属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财库〔2019〕38号文件要求,对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等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同时,与相关单位密切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全面、彻底。部内各司局和部属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积极开展清理工作,按时完成了清理任务。
二、清理结果
经自查,截至2019年9月底,我部有2家部属单位存在相关问题:
(一)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设置入围供应商名录库。2018年,该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19—2020年需采购的航标用锚链和卸扣、航标用电池等八类航标器材的合格供应商目录清单,清单包括入围厂商的名称,航标器材名称、规格、类型,以及最高限价、优惠承诺等信息。该中心自查发现问题后,于2019年9月25日印发《关于停止航标货物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形式的通知》,要求所属单位停止在供货商目录范围内采购八类航标器材的做法,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制度规范采购程序。
(二)长江宜宾航道局在招标中设置进入障碍。长江宜宾航道局在《2018年度船舶船体维修工程》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在宜宾辖区范围内有船舶维修基地或修造厂。其上级单位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督促所属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平竞争相关规定,不断加强采购执行管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下一步,我部将督促指导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库〔2019〕38号文件等政府采购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阳光透明。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