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厅体发字〔2009〕53号 

文号

厅体发字〔2009〕53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3/2009-00610

公开日期

2009年02月27日

主题词

印发;;交通;;文明;;要点;;通知

机构分类

法制司

主题分类

精神文明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有关交通企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现将《2009年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印发  交通  文明  要点  通知


 

抄送:民航局,邮政局,中宣部,中央文明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9年2月27日印发


 


交通运输行业2009年精神文明设工作要点

 

  2009年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2009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中央文明办主任会议和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以设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弘扬交通运输精神,唱响交通运输行业使命和共同愿景,扎实推进交通运输职业道德设,深入开展“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活动,努力增强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做好“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围绕理论武装主题要求,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精神文明设的灵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设是精神文明设的根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重要话和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话为有力的思想武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继续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在运用和把握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六点共识”上狠下功夫,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和实践活动,推进科学发展观进机关、进工地、进站所,引导干部群众深入掌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围绕交通运输核心价值体系构,深入开展交通文化设实践活动。

  (一)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核心价值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使命、共同愿景、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交通运输职工对交通运输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感,增强全行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加强交通运输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设,进一步完善交通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行为规范,开展职业道德实践活动。

  (三)认真做好交通文化设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做好《21世纪交通文化设研究与实践》系列丛书的出版发行工作,开展交通文化设的交流、培训活动。推进交通运输形象设,在交通运输行业服务窗口开展统一外观形象试点工作。推选第二批交通文化设示范单位。

  (四)召开交通文化设现场会,总结交通文化设的成果,推广交通文化设先进典型经验,探讨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思路和措施。

  三、围绕做好“三个服务”,深入拓展“学树创”活动。

  (一)加强对“三个服务”内涵的研究,广泛宣传“三个服务”的理念,将做好“三个服务”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工作中。组织力量研究“三个服务”对交通运输行业各个系统和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明确各系统、各岗位做好“三个服务”的具体内涵,并将其融入岗位行为规范和评比表彰的具体标准中。

  (二)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迎国庆、文明、树新风”活动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活动。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为契机,广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引导交通职工践行文明礼仪,着力规范文明出行秩序。广泛开展窗口行业“职业道德、树行业新风”活动,组织进行行风评议,全面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树立窗口行业良好形象。

  (三)组织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利用评选表彰第二批全国道德模范的契机,号召全行业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活动。

  (四)做好先进典型培养工作,树立一批交通运输行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做好目前已经开始启动的青岛港、东四邮局、皮进军、尼玛拉木、姚泽炎、郑启湘等行业先进典型的跟踪和后续培养宣传工作,挖掘培养一批行业内先进典型,并力争推出全国先进典型。

  (五)联合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在出租汽车行业深入开展以规范管理、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活动,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创工作的规范、引领和促进作用,切实将出租汽车行业打造成窗口服务行业中的城市形象名片,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围绕树立行业形象,组织开展精神文明设评比表彰工作。

  (一)修订完善《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设表彰规定》,推进评比表彰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组织开展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与团中央联合表彰一批全国青年文明号;向全国妇联推荐表彰一批巾帼功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做好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四)根据中央文明委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并做好入选模范人物的学习宣传工作。

  五、围绕和谐交通设,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08〕6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部《贯彻<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实施方案》(交体法发〔2008〕488号),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研究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开展专业志愿者培训工作;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宣传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

  六、围绕交通运输发展软实力设,认真做好第十一届全国精神文明设“五个一工程”文化作品评选工作。

  按照中宣部要求,认真组织好第十一届精神文明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按时做好评选作品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将代表交通运输行业精神产品创作成就和水平,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化作品评选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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