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企业:
2008年5月我部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交通行业节能减排示范活动的通知》(交体法发〔2008〕98号),并确定了20个交通行业第二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在全国交通行业推广。一年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广大交通运输企业积极响应部开展节能减排示范活动的号召,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示范活动,部组织专家组对示范项目进行现场调研,总结、提炼示范项目先进经验,指导企业深入开展节能减排示范活动,并通过多种方式对示范项目的经验进行宣传推广,起到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为推进节能减排示范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示范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感、使命感,明确示范项目标识,部决定为交通运输行业第二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授牌。
希望示范项目实施单位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示范项目,开拓节能减排新领域;广大交通运输企业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学习示范项目的先进经验,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活动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节能减排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交通运输行业第二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节能 减排 示范 项目 授牌 通报
抄送:部内各司局,部管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交通运输行业第二批示范项目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