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制度,民航局起草了《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egaldivision@caac.gov.cn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并标注“飞标条例起草征求意见”(邮编:100710)
3. 传真:010-6401687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
附件:1.《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 起草说明
交通运输部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