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2018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2月24日
2018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18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破解行业治理难点热点问题,继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法治引领和支撑保障。
一、深化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一)开展交通强国战略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研究,适时出台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交通强国战略实施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和实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考核评价办法。
(三)下半年召开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会,研究部署推动全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四)发布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白皮书。
(五)完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和通报公示制度。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程序,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质量。
二、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一)适时对部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予以调整完善。紧紧围绕交通强国战略部署的推进,对《关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立法项目及实施步骤作出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
(二)积极推进行业重点法律、行政法规项目进程。制定并实施《交通运输部2018年立法计划》,推动出台《海上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快递暂行条例》,推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民用航空法》等修订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做好《海商法》《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及《交通运输法》《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
(三)加快一批重点领域规章制修订工作。根据部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制修订一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领域急需的部门规章。转变理念,持之以恒落实“放管服”要求,围绕改革需要特别是行政审批、工商证照改革、安全发展新要求,做好相关规章制修订工作。
(四)加强立法研究工作。组织开展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海商法》重要制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通运输法律制度等课题研究工作,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立法的研究,为重点法律、行政法规重大制度的确立提供理论支撑。
(五)加强立法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动参与交通运输领域国际条约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多边双边合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交流,增强我国在交通运输制度建设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为国际交通运输发展提供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取消下放工作,减少一批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交通运输许可事项,重点推进“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等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取消落实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激发交通运输市场活力。
(二)做好加强监管的“加法”。针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监管举措,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开展抽查工作。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工作,整合检查抽查、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现场检测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整治活动。
(三)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要求,完善标准化办事指南和审批业务手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加快推进部内部门证照信息共享,减少企业提交材料。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交通运输部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深化网上行政审批应用,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继续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颁布实施《关于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三基三化”标准制度研究成果,研究制定综合执法改革配套政策和制度。
(二)继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组织推进部级系统工程建设和省级系统工程资金申报工作。
(三)颁布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完善执法程序。
(四)继续推进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
五、构建完善行政权力立体监督机制
(一)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贯和实施,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巩固清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成果,建立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加强对处罚、检查清单的监督管理,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调整,及时对清单事项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完善舆情监测及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各类交通运输信息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强化个案措施应对。
(四)畅通信访渠道,用法治方式引领和保障信访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定规定和程序得到解决。
六、组织推进“七五”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
(一)建立普法清单,根据清单统筹行业普法工作,完成年度普法任务。
(二)开展“七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试点工作。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举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专题培训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探索定制订单式法治培训,提高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适时组织开展部管干部宪法宣誓仪式,提升领导干部的宪法精神和法治意识。
七、完善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体系建设
(一)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诉讼胜诉率;建立行政复议与诉讼报告分析、研判、通报制度,及时向领导提供相关报告。
(二)建立法律顾问团队和公职律师队伍,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及运行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落实法治工作的经费保障,确保2018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