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民航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起草了《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立法意见征集”栏目下的“进入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71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s_pang@caa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
交通运输部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