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7号)

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7号

文号

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3/2019-02754

公开日期

2019年11月06日

主题词

交通运输部;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

机构分类

法制司

主题分类

部颁规章

行业分类

民航工程建设及航空运输业

公文类型

其他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6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19年10月2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8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7号).pdf
  1.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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