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决定书(贾友宝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复议案)

文号:交复决字〔2019〕31号

文号

交复决字〔2019〕3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3/2019-02873

公开日期

2019年12月09日

主题词

行政复议

机构分类

法制司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鉴于复议申请人贾友宝拒不提供邮寄地址(申请人申请书中未提供邮寄地址;本机关于2019年12月9日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申请人拒接电话),本机关决定公告送达《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决定书》(交复决字〔2019〕31号)。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1. 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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