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20-03519

公开日期

2020年06月15日

主题词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征求意见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公众参与

行业分类

民航工程建设及航空运输业

公文类型

其他

  根据国内民航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起草了《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 “立法意见征集”栏目下的“进入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71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egaldivision@caa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

交通运输部

2020年6月15日

  1.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修订说明).doc

  2.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1.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修订说明).doc
  2.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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