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民航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起草了《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71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s_pang@caa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
交通运输部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