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办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需要,我部组织开展了“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清理”和“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工作。根据清理工作安排,拟修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我部起草了《关于修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关于《关于修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jtbtfc@mot.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条法一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
交通运输部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