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实施完成。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工作需要,我部拟对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突出成绩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向全国普法办推荐先进单位和个人。
现将公示拟通报表扬名单和向全国普法办推荐名单(见附件1、附件2)予以公示。
如认为相关单位和个人不适宜被确定为通报表扬对象或推荐对象的,请向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如实反映,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受理部门:交通运输部法制司
受理电话:010-65292614;010-65292615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