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民航发展的实际情况,中国民用航空局起草了《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71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egaldivision@caac.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