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修正案的生效公告

文号:2014年第20号

文号

2014年第20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2/2014-00321

公开日期

2014年06月04日

主题词

国际海事组织;公约;修正案;公告

机构分类

国际合作司

主题分类

对外和港澳台合作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1届会议以第MSC.345(91)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修正案。
  根据《<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以下称《1988年载重线议定书》)第VI/2(f)(ii)(bb)条和第VI/2(g)(ii)条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4年1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我国是《1988年载重线议定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可登陆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guojisi/tongzhigonggao/下载),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2014年5月26日

 

  1. 第MSC.345(91)号决议.doc
  1. 第MSC.345(91)号决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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