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2届会议以第MSC.356(92)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以下称《1988年载重线议定书》)的修正案。
根据《1988年载重线议定书》第VI(2)(f)(ii)(bb) 条和第VI(2)(g)(ii)条规定,该修正案已于2014年7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15年1月1日生效。
我国是《1988年载重线议定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可登陆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guojisi/tongzhigonggao/下载),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章)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