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97号决议,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禁止从事运送安理会决议涉朝禁运物项、已列入安理会制裁清单的船舶靠港。
二、禁止中国公民及企业包租悬挂朝鲜船旗的船舶,禁止将船舶包租给朝鲜,禁止向朝鲜提供船员或使用朝鲜船员。
三、禁止为朝鲜船舶提供船旗登记以及保险、再保险、船级认证等服务。
四、禁止中国公民或企业所属船舶从事海上“船对船”涉朝货物移交。
联合国安理会第2397号决议请在联合国网站上查询:http://www.un.org/zh/sc/documents/resolutions/。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8年1月29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