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海事组织《散货船和油轮检验期间的加强检验计划导则》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文号:2009年第60号

文号

2009年第60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1/2010-00475

公开日期

2010年01月12日

主题词

国际;公约;修正案;生效;散货船;邮轮;危...

机构分类

科技司

主题分类

对外和港澳台合作

行业分类

水上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其他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4届会议于2008年5月16日分别以第MSC. 261(84)号和第MSC. 262(84)号决议通过了《散货船和油轮检验期间的加强检验计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修正案。
  上述导则和规则在《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下均为强制性规定,根据《安全公约》第VIII(b)(vii)(2)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其修正案将于2010年1月1日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修正案中文本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国际 公约 修正案 生效
  附件:
  1. 《散货船和油轮检验期间的加强检验计划导则》的修正案中文本(见第MSC. 261(84)号决议)

  2.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修正案中文本(见第MSC. 262(84)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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