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10月27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关于利比亚问题的第2016号决议,决定于2011年10月31日之后终止在利设立“禁飞区”,同时取消安理会在利保护平民授权等。
根据外交部要求,为履行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请各有关单位采取措施严格执行上述决议。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部。
该决议可从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prinorgs/sc/sres/Sres2011.htm下载。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章)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联合国安理会 决议 执行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