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087号决议的通知

文号:国际组函字〔2013〕13号

文号

国际组函字〔2013〕13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2/2013-01809

公开日期

2013年02月21日

主题词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执行;通知;2087号;卫星

机构分类

国际合作司

主题分类

对外和港澳台合作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各有关单位:
  2013年1月22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关于朝鲜发射卫星问题的第2087号决议。该决议谴责朝2012年12月12日使用弹道导弹技术进行发射;重申第1718和1874号决议中的制裁措施;决定增列朝4名个人和6家实体(详细名单径见后附决议);根据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最新清单(S/2012/947)和核供应国集团相关清单(INFCIRC/254/Rev.11/Part1和INFCIRC/254/Rev.8/Part2)更新安理会现有对朝有关物项禁运清单(相关文件请登陆http://www.un.org下载)等。
  安理会第1718号、1874号和2087号决议指出,各国均有义务立即冻结被列入安理会制裁朝鲜委员会综合清单的个人或实体的资金、其他金融资产和经济资源,对被列入清单的个人进行旅行限制,并禁止向朝鲜提供列入禁运清单的物品等。
  根据外交部要求,为履行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请各有关单位采取措施严格执行上述决议,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部。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章)
  2013年2月21日


  主题词:联合国安理会 决议 执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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