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在广西壮族“三月三”期间对广西境内高速公路实行免费的建议收悉。经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收费公路政策对加快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和私家车的日益普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交通量增长迅速,收费站拥堵严重,降低了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能力,给公众出行带来不便,有的收费站堵车长达数公里,司乘人员反映强烈。为缓解重大节假日公路收费站交通拥堵和方便公众出行,我部就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组织开展了专题调查研究,多次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研究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决定自2012年国庆长假开始,对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其连休日,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出台,降低了公众节假日出行成本,对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有代表、委员提出了一些问题,如部分路段免费后交通量远超其设计通行能力,收费站拥堵缓解的同时,又出现了公路主线的严重拥堵;对经营性公路减少的合法收益,没有明确的补偿措施等,有必要重新评估论证。
关于您提出的在“三月三”期间对广西境内高速公路实行免费的建议,我们充分理解“三月三”节日对于广西各民族人民的重要性,但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在“三月三”期间对广西境内高速公路实行免费确实还存在很大的困难。目前,广西境内所有高速公路都是由区内外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有央企、地方国企、外资企业及民营企业等,属于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主体。截至2014年底,自治区高速公路里程3922.2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1718.6亿元,债务余额1014.6亿元。2014年度通行费收入94.7亿元,支出110亿元,全年收支缺口15.3亿元。如果扩大减免范围,将会损害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影响高速公路的债务偿还,甚至可能引发金融风险,降低社会资本投资广西高速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影响广西各族群众享受优质和可持续的高速公路基础设施通行服务。
目前,我部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对收费公路的设立、权益转让、经营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的完善,其中也对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作出了统一规定。同时,我部也在对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将综合考虑各方意见,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