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完善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政策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收费公路政策对加快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和私家车的日益普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交通量增长迅速,收费站拥堵严重,降低了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能力,给公众出行带来不便,有的收费站堵车长达数公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2012年之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每年都提出实行重大节假日车辆免费通行收费公路的建议和提案,特别是2012年,全国政协把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作为重点提案并召开现场会进行督办。
为缓解重大节假日公路收费站交通拥堵和方便公众出行,我部就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题调查研究,多次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研究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决定自2012年国庆长假开始,对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法定节假日及其连休日,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的出台,降低了公众节假日出行成本,缓解了收费站的拥堵,但如您所说,确实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部分路段实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后,车流量远超过其设计通行能力,造成了高速公路主线和匝道的拥堵。
您提出的“建议取消免费政策,根据市场化的原则,采取车流不同峰值时段不同收费,直至不拥堵为止,如高峰期涨价高收费,反之打折低收费,并适当延长收费调整时间,节假日期间用收费手段适时分流车辆”的建议,我部已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结合我部正在对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的总结和评估,将综合考虑各方意见,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