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相关要求,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公布第二批绿色公路建设典型示范工程名单(项目清单附后),并就抓好工程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承担绿色公路典型示范工程的建设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地域特点、建设条件及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定位、特色、措施和重点任务,把绿色公路建设理念落实到前期工作和施工、运营养护全过程。工程参建单位和管养单位要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管养的具体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绿色公路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注重总结,提炼经验。
各示范工程项目专项实施方案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报部。
二、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省内绿色公路建设典型示范工程,项目选择要涵盖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要在项目前期工作、设计审查、建设督查中落实绿色公路建设要求,要加强宣贯培训、技术指导和跟踪总结,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关进展情况定期报部。
三、请部规划研究院、交通科学研究院、公路科学研究院以及绿色公路建设典型示范工程咨询专家加强对各地示范工程的技术指导,及时提出咨询意见,做好相关服务。
部将适时组织绿色公路建设典型示范工程经验交流和培训指导,并结合示范工程建设成果,制定有关技术指南和评价指标,研究确定下一批典型示范工程。
部公路局联系人:宾帆,联系电话:010-65292742,邮箱:Moc08@163.com。
附件:第二批绿色公路建设典型示范工程项目清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